曹小麗
關于幸福,可謂眾說紛紜。而我覺得幸福是一種感覺,一種美妙而頗具意味與魅力的感覺。它能使人感到一種無法言說的、發自內心深處的興奮和甜蜜,感到一種超凡脫俗的、寧靜淡泊的快樂與滿足......
就通常情況而言,人生在世首先追求的,是對生理和生存的需求以及物質生活的滿足。但是,人畢竟是有思維、有感情、有理智的特殊物體,他們不可能僅僅滿足于口腹之欲,他們還需要獲得更深層次上的――諸如擁有快樂、受人尊敬、享有榮譽、實現自我等精神生活的滿足。而后者與前者相比較,其對人生的影響更深刻、更持久,也更有魅力。從這個意義上講,幸福是一個直接關乎人們生存狀態和生活質量的問題。當我們對那些獲得了精神生活滿足后的人們,進行一下心理分析,就會發現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,那就是都在執著地追求幸福,并且有非常強烈的幸福感。
幸福是人類所特有的一種心理感受,是心靈的快慰,是精神的愉悅。它通常是由相愛、被愛、施愛以及理想的實現、事業的成功、自我價值的體現等而產生的一種心靈的震憾。因此,幸福又是一種充實,一種滿足。當我們有了堅強的毅力,鮮明的目標,睿智與生命的潛能就會像火山一樣爆發出來。
我們說,幸福是超越功利的,它不是高檔汽車,不是豪華住宅,不是大把鈔票。貧困中相濡以沫的一塊糕餅,患難時的心心相印的鼓勵,同事的微笑,朋友的祝福等等,這些都是無法用金錢來購買,無法靠權勢來占有的。幸福對于任何人都是平等、公允、一視同仁的,它需要人們用一顆平常而真誠的心去感覺它、擁有它、享受它。
在現實生活中,有許多事物都能帶給我們幸福感,比如“愛”。愛是世界上一種最偉大的情感。它能夠讓生命閃光,能夠使堅冰融化,能夠平復傷心的心靈,能夠化干戈為玉帛,能夠超越時空的局限而引發共鳴、而令人陶醉……它為什么有如此的魅力呢?很簡單,就是因為它能夠使人產生幸福感。于是,人們為了幸福而相愛;于是,人們在被愛中享受幸福;同樣,更多的人為了獲得幸福而施愛于他人……這樣,在我們這個世界上,隨著“愛”的不斷播種,“幸福”也就到處開花結果。
當我們一旦切實感受到幸福的時候,就會發現幸福感往往是存在于追求的過程之中的。人生在世誰沒有自己的生活目標?誰沒有自己的理想?誰沒有做過色彩繽紛的夢?為了達到目標,實現理想、夢想成真,我們會積極地做出努力,會不惜付出汗水、熱血。就在這努力的過程中,幸福便不期而至,就像雨后的彩虹,美麗地光顧我們的生活。
一個無所事事、任意消磨時光的人,幸福便常常繞開他的生活;一個不被人們重視,甚至一無所有的人,只要他懂得怎樣做人、懂得生活、懂得勞動、付出和不懈地追求,幸福就會和他相伴一生。這就是說,在幸福面前沒有高低貴賤之分,也沒有親疏厚薄之別。事實上,在現實生活中,不是幸福擇人而降,而是人們選擇幸福。一個真心希望幸福,并且能夠付諸行動的人,幸福也絕對不會同他擦肩而過。
因此,幸福對于肯實干的人來說是收獲,對于愛追求的人來說是成功,對于喜浪漫的人來說是美好,對于平凡的人來說是驚喜,對于珍惜生命的人來說是健康,對于施愛于人的人來說是快樂……讓我們用自己的那份真心、真情與真誠,去追求、去感受幸福吧!
(作者系北川中民燃氣有限公司員工)